數字 13 (2022)
委派總督的權力宣布緊急狀態,召喚弗吉尼亞州國民警衛隊在緊急情況或災難時進行主動服務,並宣布州長無法履行其職務的權力和職責
根據第 2 條賦予我的權力。弗吉尼亞州守則的 2-104,並根據本文所述的條文,我特此確認並委託給參議長,遵循公共安全和國土安全局局長,弗吉尼亞州緊急管理部國家協調員和退伍軍人和國防部部長,根據第 44-146 條的主管。17 和 44-75。弗吉尼亞法案的 1,在 44-75 第 4 和 5 款中所述的任何情況下宣布緊急狀態,並召喚弗吉尼亞國家衛隊或其任何部分進行國家現役。1 .A.
本人進一步確認並將我根據《憲法第 V 條 16》及第 24 條所授予我的權力,並將其委託給參議長。弗吉尼亞州守則的 2-211 將向參議院臨時總統和代表院主席傳送一份聲明,表示我無法履行總督辦公室的權力和職責。這些聲明中的每個聲明都受以下條件約束:
使用此代表團聲明我無法履行本職的權力和職責,具體取決於我無法聯繫或以其他方式失去能力超過 24 小時,以及總檢察長、參議院臨時主席或眾議院主席的任何人都沒有任何人可以參與。
行政命令生效日期
本行政命令廢除執行命令第3 (2018) 於 1 月 13,2018,由州長拉爾夫 ·S· 諾瑟姆發行。本行政命令將於簽署後生效,並保持全部效力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 (),除非通過進一步行政命令修訂或撤銷。
此文件由我親筆簽署並加蓋Commonwealth of Virginia印章,日期為2022年 1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