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宣言是組織要求的特定類型的文件,以紀念特定節日或日期或團體。宣言有自己的指引和程序集,可以在下面查看:
宣告指引
根據自己的決定,州長將為值得特別表揚的州或當地活動發出聲明和證書。
成員服務辦公室處理公告的請求。請在提交請求之前查看以下準則。
要求
- 弗吉尼亞州居民必須提出要求。
- 請求必須提前不少於 45 工作天,並且在您需要宣告日期之前不超過 120 工作天提出。
- 請求必須通過此表格填寫。
- 不會被郵寄、傳真、手送;電子郵件或電話請求將不受理。
- 宣言必須影響廣泛的人群。不會發出尊重個人或特定組織的要求。
- 宣言不應在政治爭議的事項中採取方位;也不應該處理個人或個人信念。
- 未經總督辦公室明確許可,任何宣告不得作為廣告或商業促銷的一部分。任何在新聞稿或其他類型的刊物中使用宣言,必須在發佈前獲總督辦公室批准。
- 同一組織的多個請求將不會在同一個日曆年內接受。
- 每個請求都必須在發出之前獲得官方批准。
- 總督辦公室保留修改或拒絕任何宣告請求的權利。
- 請注意,宣告將在宣布日期之前不超過兩週發送。
要包括什麼
- 聯絡人的名字和姓氏、地址和電話號碼。
- 活動或組織的簡要摘要和/或背景。
- 要宣布的日期、週、月份或事件的名稱和日期。
- 宣言的建議文本,包括 4-6「同時」條款。
- 指示填妥的宣告是否應郵寄(標準美國郵件)或您是否會領取。
- 需要宣言的日期。
宣言不會自動更新一年。您必須每年提交新的宣言。如果您想要求宣告,請填寫並提交宣告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