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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IA 要求

律師辦公室的弗吉尼亞州信息自由法案政策

總督辦公室只擁有由總督辦公室實際保管的記錄。州長辦公室不包括個別州機構。

11 月修訂7 、2019

目的

建立一個有效且有效的過程,以根據The Virginia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2)對請求提供及時且完整的回應。2-3700 及後續)(FOIA 或法案);促進總督辦公室遵守該法案的公開披露要求;並為根據法案尋求披露公共記錄的人士提供意見他或她的權利和回應公共機構的責任。

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向總督辦公室發出的所有 FOIA 要求,其中包括州長;總督的參議長、律師、政策署長和內閣秘書;政府間事務總督助理;以及州長根據Virginia Code § 2 委託權的個人。2-104 (辦公室)。

本法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該法案,§ 2.弗吉尼亞法案的 2‑3700 及以下,保證聯邦公民和在聯邦流通的媒體代表獲得公共機構,公職人員和公職員持有的公共記錄。公共記錄是公共機構或其官員、員工或代理人在處理公共事務時所準備或擁有或持有的任何書面或記錄,不論其格式為何。所有公共記錄都被推定為開放記錄,只有在特定法定排除適用的情況下才可不予公開。FOIA 的目的是提高公眾對政府活動的認識。FOIA 必須自由地解釋以有利於訪問,並且允許隱藏記錄的任何排除都必須嚴格地解釋。

申請人的 FOIA 權利

Commonwealth公民和在Commonwealth流通的媒體代表可以:-要求查閱或接收公共記錄副本,或兩者同時-要求提前估算所要求記錄的費用-根據 § 2 提交請願書。2-3713 在地區或地區法院強制 FOIA 合規-通過美國郵政,傳真,電子郵件,親自或通過電話提交 FOIA 請求 FOIA 不要求以書面形式提交或特別引用 FOIA 的要求。但是:-書面要求有助於記錄和澄清查找的記錄-請求必須識別具有「合理特性」的記錄-FOIA 僅適用於記錄,而不適用於一般問題-請求人可以選擇以電子方式接收辦公室定期使用的任何格式的記錄如需要澄清,辦公室將與請求人合作。FOIA 不是一個反對性的過程。

辦公室回應 FOIA 請求方面的責任

辦公室必須在收到請求後的五 (5) 個工作日內做出回應。「第一天 」從收件後的第一個工作天開始。週末和假日除外。EST 5: 00 後收到的請求視為下一個工作日收到。辦公室不會詢問索取記錄的原因,但可能會詢問索取者的姓名和法定地址。在五天內,辦事處必須以下方式回應:-提供所有要求的記錄-根據特定法定豁免保留所有記錄(附有適用法律的書面解釋)-提供部分記錄及編輯其他紀錄,引用適用法定豁免-如因物流問題需要額外時間的書面通知申請人(最多額外七個工作天)如有特別大量要求,辦公室可根據法庭索取額外時間 FOIA 嘗試用以縮小範圍後請求者。

成本

FOIA 允許辦公室收取實際發生的費用,包括員工時間,複印和直接相關費用。不得收取一般間接費用。如果估計費用超過200 美元,可能需要支付押金。如果需要,申請人可以事先要求成本估算,以便調整範圍。

常用不保事項

本辦公室通常會根據下列例外規定隱藏記錄(其他規定也可能適用):

提出FOIA請求

通過電子郵件

FOIA@governor.virginia.gov,電子郵件的主旨行中包含「FOIA 請求」短語。

通過郵件

總督辦公室
帕特里克·亨利大廈
1111 東布羅德街
弗吉尼亞州里士滿 23219

透過電話

傳真

804、371、6351

此外,資訊自由諮詢委員會也可以協助解答有關FOIA自由法》的問題。 請造訪理事會網站以獲取更多資訊。